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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院字〔2020〕7号关于举办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2020-04-20 15:20     (点击量)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校赛)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按照学院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激发学生的创新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赛促教,引领教师积极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大赛总体安排

根据2019年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暂定参赛方向重点在职教赛道、“红旅”赛道两个赛道,本次大赛共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由各院部组织开展院部选拔赛,由各院部自行组织,中科创新创业学院做好监督与指导,时间为4月1日-5月10日。第二阶段为校内决赛,由中科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各院部配合参加,时间为5月10日—6月10日。第三阶段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由中科创新创业学院与各相关院部共同组织带队参加,时间为6月开始至所有大赛结束。具体参赛细则由中科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和咨询。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中科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团委、科研处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三)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申报“红旅赛道”项目按“红旅赛道”赛道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申报,学院将另行组织选拔。

(五)各院部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及赛事组织要求

(一)比赛采取初赛、复赛、决赛三级赛制。初赛由各院部负责组织,复赛和决赛由中科双创学院和学生处负责组织,在校赛决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项目将由学统一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市赛、省赛、国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相关赛事。

(二)鉴于目前疫情影响,各院部应充分利用我与中科创大合作举办的《创业致胜》双创系列线上课程活动,积极动员广大学生、教师参与线上双创教育教学活动,线上组建创业团队,参加创业大赛。中科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原有学院《创业致胜》钉钉群的基础上,调整为以各院部为单位组建钉钉群,由各院部在中科创业学院的组织下,协调中科创大线上双创辅导资源,举办线上创业项目选拔活动。各院部4月30日前,组织不少于10个项目团队进行线上初赛,各院部初赛项目,必须撰写商业计划书。依据各项目团队的线上路演表现与商业计划书进行综合评定,按文件附件一要求的指标选拔出相应数量的项目团队晋级校级复赛,晋级复赛的项目由中科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优胜团队晋级校赛决赛。

(三)入选校级决赛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与院部共同指导,除参加互联+”大赛外,同时推进参加移动互联、创客中国、创青春等各类赛事。

(四)各院部选拔晋级校级复赛的项目团队数依据《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结合各院部学生数和2019年双创大赛成绩酌情制定,具体指标分配参见附件一。

(五)应用工程学院单独组织院部选拨赛,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的参赛项目要求组织,并上报创业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与应用工程学院共同指导,单独组织校赛,校赛获奖项目按河南科技大学推荐参加“互联网+”、移动互联、创客中国、创青春等各类赛事。

、赛程安排

(一)各院部初赛时间:2020年 5月 10 日前

(二)各院部上报校赛项目时间:2020年 5月 15日之前

(三)校赛决赛时间: 2020年6月10日前(以赛前通知为准)

、评审规则

参照互联网+大赛评审规则进行。具体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参照执行。

、大赛奖项

(一)个人奖。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具体以现场公布的评奖办法为准)。

(二)集体奖。大赛设优秀组织奖,院部组织奖将按照创业大赛初赛组织情况、校决赛参与情况、创业直播课观看情况、创业项目上报数量与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学院将对获奖院部进行表彰奖励。

十、宣传发动

各院部、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科研处等共同参与,切实做好项目推荐和校赛组织工作。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并组织好本院部的初赛路演评选,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开展研究课题、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带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做好参赛项目准备和完善工作。

各院部、各部门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高校提供人力、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大赛工作微信群,请各院部指定一名联络人加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关凯 13939831125

十二、本通知依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制定,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正式发布后,校赛要求将依据上述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各院部上报晋级校级复赛项目任务表

 

 

 

2020 年 4月7日


 

 各院部上报晋级校级复赛项目任务表

院部

在校生人数

参赛学生创业项目数

推荐职教赛道复赛项目数

推荐红色筑梦赛道项目数

建筑工程学院

1905

110

8

2

机电汽车学院

1502

90

8

2

信息传媒学院

3080

180

8

2

师范学院

3062

180

5

2

经济管理学院

2007

110

6

2

智能制造学院

877

60

7

2

医护学院

4326

250

5

2

食品园林学院

280

20

3

2

公共教学部

208

10

2

1

基础部

1

合计

17039

1000

52

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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