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呼喊派、观音法门等邪教组织传播的歪理邪说,我们要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
2、如果发现亲朋、邻里受到邪教蒙骗,首先要提醒他们离开邪教组织,免遭其害。同时,要将情况向派出所、街道和社区反映,这些部门会及时给您提供帮助。
3、发现邪教分子在秘密串联、集会、闹事、散布谣言、派发宣传品、张贴标语、搞电视插播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向派出所报警。
4、收到邪教组织发来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时,要将其直接删除。接到其骚扰电话时,直接挂断或者严词驳斥。收到传单、光盘、传真等,要立即将这些送交到街道或社区。
5、收到印有宣传邪教内容的人民币时,不要继续使用,尽快到银行网点兑换。
6、在观看文艺演出时,如果发现节目中有宣传散布邪教内容,要及时向派出所报警。
7、出境旅游时,如果邪教分子侵扰您,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当地警方及旅游部门投诉,也可回国后通过信函方式向境外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8、在日常生活中,请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开展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共同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社会氛围。